酒泉市中医院关于推荐全省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
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(甘肃省档案局)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《关于做好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按照评选条件经职工推荐,院党委会议研究审核确定推荐对象。现将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如发现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有问题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医院纪委反映。
宿雅翡,女,汉族,群众,本科学历,馆员职称,1986年1月出生,2012年3月至今在酒泉市中医院行政办公室工作,从事文书、人事、会计档案管理和人事劳资及办公室文秘工作。
公示时间期限: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,共5天。
医院纪委监督电话:0937-2669118(6118)(内线:6118)
中共酒泉市中医院委员会
2021年8月23日